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 1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维 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 的充分权利,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 第二章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