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00226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39 号云图中心十五层 邮编:710065 传真/Fax:029-88360129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5)北京康达法意字 号 981 致: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坚律师、 陈世欢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见证,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声明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 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 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139 号云图中心十五层 邮编: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