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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30080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176 号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公司多功能厅会议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 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