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张毅、陈海祥、傅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毅、陈海祥、傅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着间接的利 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