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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16 11: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0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04,074,53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04,074,53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75.394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3944 | ...
胜科纳米(68875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胜科纳米(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1: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胜科纳米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
胜科纳米(68875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6-10 16:45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6月16日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 | --- | --- | --- |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 ...
胜科纳米: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09:18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 目 录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 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 ...
胜科纳米(68875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6-10 08:45
2025年6月16日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 | --- | --- | --- |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 | 2024 |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 ...
胜科纳米(688757)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5-05-23 13:18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身 音平台 (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报告编码:浙25P76BQ9E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中汇会审[2025]4627号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公司)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
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5-23 13:1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 ...
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13:1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董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董事会、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
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23 13:17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非独立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 选举或者更换两名以上董事,适用本制度。 在股东 ...
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23 13:17
第一条 为规范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胜科纳 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科创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要求。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