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胜科纳米(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券事业部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