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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603656)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唐方律师、郑旭超律师(以下合称"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泰禾智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对泰禾智能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并 就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