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0004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