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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 -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00626HuaRui(300626)2025-05-27 10:00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瑞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华军律师、侯旭冉律师出席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 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并 参加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 件相符。 本所律师亲自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 有效性予以现场核查。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 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