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XGDXGD(SZ:300130)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 1 易日内;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