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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3004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