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002298) - 关于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189 号 致: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 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中电鑫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中电鑫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