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 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唐源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