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688425)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条文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 | 第四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 | | 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 会股东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 | | | 明。 | | 第四十七条 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人发言 | 第四十六条 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人发言 | | 时间及发言次数。在规定的发言期间内,不得中 | 时间及发言次数。在规定的发言期间内,不得中 | | 途打断股东发言。股东也不得打断董事会或监事 | 途打断股东发言。股东也不得打断董事会或监事 | | 要求大会发言。 会的报告, | 要求大会发言。 会的报告, | | 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 | 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 | | 止。 | 止。 | | 第五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 第五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股东会以普通 | | 过: | 决议通过: | |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