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6008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二 章 股 东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