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时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四)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