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