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匡同春)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匡同 春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炬申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