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 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