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3000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年【】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产生,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 以及《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是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