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模生物(6882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