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601133)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柏诚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三)委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