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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603500Tiantai Xianghe(603500)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 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 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 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