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tai Xianghe(603500)

Search documents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 和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台 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定并经公司选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天台祥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薪酬标准/政策(方案)和考核适用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 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 1 页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一)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从事歧视、轻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而且至 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事务,且不得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评价指标 第三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 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 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八个方面。 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 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 于 15%。 第三章 评价指标说明 第四条 审计费用报价不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 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选聘基准价首选同板块上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办法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真实性负责。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工作质量与效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揭示和防 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 计的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 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 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 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 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