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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603500Tiantai Xianghe(603500)2025-06-03 11: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定期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