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从事歧视、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