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 年【】月【】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职工代表和三名独立董事。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