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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6007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600771GuangYuYuan(600771)2025-06-03 11:4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