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落实累积投票制,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在该投票方式下,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 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