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0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 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06 月修订)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