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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BOOMYBOOMY(SH:688290)2025-06-03 14: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景业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 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 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 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