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或"独 立财务顾问")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普源精电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