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600925) -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审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安全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产生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1 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在 委员内选举产生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