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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DONGNANDONGNAN(SZ:301359)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其职权、工作程 序和议事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