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薪酬与考核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非独立董事指公司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须提请董事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