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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DONGNANDONGNAN(SZ:301359)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三)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人员; 第二条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