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 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 人担保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