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 - 内部审计制度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 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 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 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