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6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 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关人 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条 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以下简 称重大合同),应当及时披露: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 (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