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负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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