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圳友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 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