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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30051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维护审计的独 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