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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3005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友 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 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