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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600653) - 申华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