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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600653) - 申华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公司董事、管理层及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应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 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公司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选 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保证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以 公司名义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