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纬新材(688585) - 上纬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 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 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