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许驰女士及其他非关联方共 同出资设立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