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 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