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的内容, 明确上述主体的内部报告义务、报告程序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规定责任、保密制度落实要求等内容。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