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 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 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 公司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弥补亏损的 内容; (二) 公司半年度报告及经营计划调整方案中关于财务预决算、股利分配及 弥补亏损的内容; (三) 公司关于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的决策内容; (四)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关于融资方案的内容; (五) 来源于其它途径的各种财务信息。 第四条 财务决策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 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财务决策信息, 并对各种信息进行必要的筛 选; (二) 由总经理负责对拟财务决策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认证, 拟定成本收 益预算方案 ...